如何有效行使合同的解除权

2020-03-19 15:2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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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协议解除,因此我们想解除合同又无从下手的时候,我们首先要从按照上面这个顺序来审查合同,看是否存在有利于我们解除合同的事实并有证据支持:

1、法定解除

(1)有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对方是否提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

(3)对方是否故意拖延不履行合同,经我方催告仍不履行。比如:我们发出订单并付款,对方延期发货;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可以获得相应比例的提成,但是对方又没有支付相应的提成。

(4)没有意义的债务履行情况。此种情况针对具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如结婚前定制的婚纱,如果在婚礼后才交付,过了特定的期限,对买房而言就失去了意义,为了保护买家的利益,法律赋予买房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条件成就,合同一方或双方就有权利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责任。在解除合同的时候,除因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合同双方唯一一种能够事前以固定的形式获得单方解除权的形式。这也是《合同法》契约自由的一种体现。因此,我们在起草和修改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充分利用好《合同法》赋予我们的权利,事前约定好解除条件,也利于双方合同的履行。做到“进可攻,退可守”。

三、双方协商解合同

除上述两种“看得见”的解除方式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兜底的双方解除,即协商解除。

满足以上三种合同解除的情形只是满足了前提条件,想要真正行使合同解除权还要向对方履行通知义务,接下来就让我们谈谈如果正确履行此通知义务

四、解除通知送达

当合同一方违约并导致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并不意味着合同自动解除。仍然需要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法律没有规定通知的方式必须是书面,合同解除也不需要对方的同意。但是关键是看是否向对方明确表达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向对方发解除通知呢?

首先,签订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地址,并约定此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如果地址有变,应该通知对方,如若不然,一方按此地址邮寄送达视为送达。

其次,发出通知,要留好证据。比如邮寄送达,应保存好快递单存根联,对方收到快递后,我们网上查询快递详单并打印出来并保存好。

最后,关于解除合同通知送达的问题。比如,接触的通知送达对方后,如果还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应该及时行使诉讼权利,不要错过2年的诉讼时效。

再如,对于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有异议的,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90天向法院起诉,否则异议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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