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高博律师荣获“成长型律师”称号

2020-12-22 10:2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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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高博律师荣获“成长型律师”称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12年,苏州市司法局制定《苏州市选拔和培养高层次律师人才三年行动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培养20名左右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的领军型律师,100名左右在全省律师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要影响的骨干型律师,200名左右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律师,简称“3212工程”,也称“青蓝计划”,通过资深律师作为导师和青年律师结对的形式,培养了一批发展潜力较好,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的优秀青年律师队伍,为苏州市律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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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和初审,苏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的专家小组的专业评审,在三批评选过后,我所的高博律师继我所戴爱华律师荣获“领军型律师”及我所秦卓文律师荣获“成长型律师”之后再获殊荣,被评为“成长型律师”。其在我所领军型律师戴爱华主任的指导下以丰富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律师业务专业知识、熟练的业务技能、突出的工作成绩、优质的职业素养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行,通过层层筛选,顺利入选“3212工程”苏州市高层次律师人才——成长型律师,为其个人的职业生涯以及我所的荣誉史上又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高博,合伙人律师,高级信用管理师,三级律师。苏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苏州市人民调解指导专家库成员、姑苏区律师协会文宣委委员。曾荣获苏州市姑苏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承办的案件入选《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二)并获三等奖,发表的多篇论文被《苏州刑辩》收录,在姑苏区律师优秀卷宗评比活动中获得刑事诉讼类三等奖。执业以来,为多家企业、商业协会及街道、社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承接的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高博律师的执业信条是“勤业修学、德善先行”。其良好的专业水平和执业操守博得当事人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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