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高博律师取得高级信用管理师证书
本所高博律师于2014年11月13日取得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
我国已经明确“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的总体规划。高级信用管理师可以针对政府及企业提供信用管理服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高博律师多次参与江苏省《信用管理百企示范、万企贯标工程》,能够结合企业客观情况,提供法律服务及信用管理服务。曾作为项目组成员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天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提供信用管理服务。
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通过法律服务结合信用管理服务,可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防控企业风险,在帮助企业建立信用制度,进行科学化管理,辅助上市等方面有着自身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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