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作者:毛俊颖(电话:13814855824) 时间:
原 告:杨某
被告一:叶某某
被告二:徐州某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案 由: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案情介绍:
律师分析:
律师收案后,认真细致分析案情,发现原告在事故发生前一直在上海工作,可以适用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是原告提供不了任何书面证据。据此,本律师调取上海房东的证明、原告所在地村委会证明等证据,极力争取适用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等。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支持了本律师的观点,适用了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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