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必须被信仰

2020-03-19 14:4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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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法律其实是人类历史文明的象征,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缩影,而审判则是这当中最为精彩的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总所周知,由古至今审判在不断的发展与进步。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在文明的初始,人们总是相当蒙昧的,在当时人们的认知范围之内,神明裁判也被视为是公平与公正的象征,上帝才是公正的法官。而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神誓法”、“决斗裁判”、“证明裁判”是最初的审判方式,也是文明初始的标志。随着历史的推进,罗马帝国最终灭亡,而人类的文明并不会从此消亡,从文明之中演化出的审判方式最终在教会中得以保存,这便是后来的“纠问式审判”。在那个不够文明的时代背景之下,口供被视为“证据之王”,从而淡化了实质性证据的重要性,刑讯逼供也随之泛滥,但这仍是文明的再一次进步。后来随着欧洲的文艺复兴,科技得以发展,人们的思想文明程度也日益提高,这也促使着原始的陪审制度的不断改善,最终演变成了现在的审判模式。当然,未来具有不可知性,我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审判方式总是向着一个文明的方向前行。苏格拉底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而我也认为,法律成为信仰这是以后的必然之路。

先进的审判制度虽然已经相对完善,但却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就中国的审判制度而言缺陷相对明显,这与中国的历史文明是分不开的。首先,在中国“陪审团制度”是相对的形同虚设的,当然这与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有着一定的联系,但这与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也存在着不容置疑的联系。其次,我国的审判制度仍存在着实践的缺陷,审判制度仍然停留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宣判结果的公开”,这是一种半公开制度容易造成审判人员的肆意裁判,不利于当事人防止突袭性裁判,也不利于社会对法院监督工作的进行。

我国作为一个成文法国家,各式各样的法条种类繁多,当然,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绝大多数法条是闻所未闻的。并且,我国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大,大多数还是停留在表面的认知。正是由于上述两种情况,我们对法律的任职仍然相当欠缺。那法律的执行力度又如何呢?我可否认的是,相对来说我国的犯罪率较低,然而却仍然有很多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官员的贪腐,食品的安全问题,偷税漏税等等比比皆是。在我们的认知中,法律并不是一种信仰,法律是一个框架,一个牢笼,人们总是在钻空子,走偏道,他想约束我们,而我们却极力的想逃脱它的控制,在此种情况下,它却是形同虚设。

“法律必须被信仰”这是我身为法学专业的学生的一声呐喊,一声叹息,一个目标,一条底线!我也是坚定地相信,在文明高度发达的将来,它终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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